江苏开征氨氮、总磷超支排污费来源:bob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:2025-10-24 12:07:58
据新华社电 依据江苏省政府颁布的《江苏省太湖流域污水处理单位氨氮、总磷超支排污费收费方法》,从上月中旬开端征收南京、无锡、常州、姑苏、镇江等地沿太湖的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氨氮、总磷超支排污费。
据介绍,长期以来,考虑到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特别性质,江苏一直没开征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氨氮、总磷超支排污费,导致不少乡镇污水处理厂超支排放氨氮、总磷物质,加重了太湖“富营养化”。
为此,今年年初,江苏投入27亿元发动沿太湖乡镇污水处理厂“脱氮除磷”和“晋级提标”改造攻坚战,到下一年初,使太湖流域169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到达国家一级A规范,减少排污总量50%以上。一起,当令推出了开征太湖流域污水处理厂氨氮、总磷超支排污费收费方法。
氨氮、总磷排污费征收规范为每污染当量0.9元,氨氮污染当量值为0.8千克,总磷污染当量值为0.25千克。此外,从下一年1月1日起,太湖流域一切乡镇污水处理厂都要交纳氨氮、总磷超支排污费。